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124,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1,240.00万张[16][53] - 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六年,每年付息一次[17][18][21]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7]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由董事会协商确定[28] - 公司发生特定情况按公式调整转股价格[30] - 满足条件董事会可提出向下修正方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转股数量按公式计算,不足1股余额转股日后五个交易日现金兑付[36] -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赎回未转股债券,赎回价格由董事会协商确定[36] - 转股期内满足条件公司有权赎回,最后两计息年度满足条件持有人有权回售[37][40] - 募集资金用途改变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42] - 转股增加的A股与原A股权益同等,参与当期股利分配[43] -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协商确定并公告[45] - 发行方案有效期十二个月,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58] - 原股东优先配售外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网上定价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46] -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将进行信用评级[55][56]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专项账户[57] 募集资金用途 - 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总投资111,614.7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7,000.00万元[5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53] 海上风电项目 - 国信集团牵头联合体中选约1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78] - 射阳北区H1海上风电项目规划装机75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76.86亿元,年上网电量20.59亿千瓦时[78] - 射阳项目实施主体由国信集团等股东按股权比例出资成立,国信集团占74% [80] - 国信集团先行投资,满足条件后以公允价格优先向公司转让不低于51%标的公司股权,36个月内完成手续[82][83] - 公司受托管理国信集团持有的该项目公司74%股权[86] - 托管期间国信集团按年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固定每年50万元,浮动费用按分红款1%(含税)计算,不超100万元[91] - 射阳项目注入上市公司需全容量并网发电并稳定运营12个月以上等条件[84] 会议相关 - 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4][11] - 要求发言股东会议前登记,发言不超5分钟[1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11] 其他 - 公司制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69]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部分事项有效期12个月,部分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71][73] - 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76] -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履行决策程序生效[94] - 本次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生产经营[95] - 射阳北区H1海上风电项目交易定价公允,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96] - 子议案《关于射阳北区H1海上风电项目拟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先行投资事项》表决通过是另外两子议案生效前提[96] - 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本议案表决[96]
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