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5] 股东会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2]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8] - 关联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20] 决议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0]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