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2715)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ESG委员会构成 - 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ESG工作架构 - 下设ESG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及执行决议[5] - 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0] - 委员会根据提案审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并传达给工作组[10]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过半数委员提议召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规则生效 - 工作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