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科实业(00669)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成员7人,含Horst Julius Pudwill等[3][4]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成员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二次,通告提前十四日发出[9] - 法定人数为二名成员,其一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 - 决议须过半数票通过或书面决议案一致通过[10] 职责与信息公开 - 职责含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制定选董政策等[13] - 职权范围会于港交所及公司网页登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