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0年12月27日首次注册成立,2007年1月1日自动重新注册,2016年1月25日终止应用《英属处女群岛商业公司法》附表2第IV部[3][5] - 公司首个注册办事处和代理为Caribbean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2016年1月25日变更为Newhaven Corporate Services (B.V.I. ) Limited[3][5] 股份相关 - 公司授权发行最多9亿股每股面值0.001港元的同一类别股份[4][23] - 股份仅可作为记名股份发行,公司无权发行不记名股份[4] - 股东决议需由有权投票的股东以简单多数票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不少于四分之三的多数票数通过[21] - 公司可购买自身股份及相关认股权证等,可作库存股份持有[26] - 公司可通过股东决议提高或削减授权发行股份数目上限[26] 股份交易及登记 - 公司可提前10个营业日(配股时提前6个营业日)通知暂停办理全部或任何类别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每年暂停期不得超30天(股东决议可延长但不超60天)[30] - 置于香港的股东名册正常工作时间供股东免费查阅,其他人查阅缴费不超《上市规则》最高金额[30] - 董事会可在无解释情况下拒绝登记未全额付款或有留置权股份的转让[36] 股东大会 - 公司须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股东周年大会,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会可自行或应持有不少于十分之一投票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46]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由两名亲身出席的股东(或法人的正式授权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构成[48]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应不少于两人[57] - 董事会有权指定某人填补董事临时职位空缺或任命新任董事,任职至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前[57] - 公司每年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流退任,每位董事至少每三年轮流退任一次[62] 财务及股息 - 董事会可议决以任何货币就公司已发行股份宣派及派付股息,支付后资产价值须超负债且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83] - 董事会可在利润允许时向股东派中期股息,可对不同类别股份分派[83] - 董事会可从公司利润中划拨金额作储备,也可不把利润结转为储备[89] 其他 - 董事会须根据相关法律编制必要的年度申报及其他备案[96] - 董事会须安排保存能真实公平反映公司业务状况的账簿,存于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或其他合适地点,可供董事查阅[98] - 公司可按股东特别决议批准清算方案并委任自愿清盘人[108]
新火科技控股(01611) - 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