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获批发行146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17098282亿元人民币[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17098282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认购信息 - 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认购1512万股,出资含净资产1068万元及现金444万元[16] - 黑龙江惠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1080万股,出资现金1080万元[17] - 哈尔滨市龙江非标工具厂认购691.2万股,出资净资产691.2万元[17] - 黑河经济合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认购120.96万股,出资现金120.96万元[17] - 黑龙江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认购51.84万股,出资现金51.84万元[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除外[2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可诉讼[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4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49][7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53][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80]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表决时,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76]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8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9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等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98][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101][10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3][10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1]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9]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4][12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0]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53][15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涉及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162][163][164][165][16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8]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8]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9]
ST京蓝(000711)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