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6884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6-03-09 21:00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等相关人员[3] 信息披露 - 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3] 计划审议与实施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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