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6884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决策与管理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6][7] -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9] 薪酬构成与支付 - 独立董事领津贴,非独立董事无具体职务不另发薪酬[9][10] - 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占比不低于50%[10] - 确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可建递延支付机制[13] 薪酬调整与奖惩 -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等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17] - 经审批可为专门事项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7] 薪酬扣减与追回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可扣减、暂缓或不发薪酬,或追回已获薪酬[14] - 财务造假等追溯重述时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薪酬[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