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宽频(01097)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的公告
特定履約責任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 線 寬 頻 通 訊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97) 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而作 出。 有線寬頻通訊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 年三月十日,本公司已接納由一間銀行(「貸款人」)以交易對手為受益人的履約保 函 而 發 出 的 信 貸 函(「 信 貸 函 」), 保 函 金 額 高 達 3 6, 0 0 0, 0 0 0 港 元 , 最 長 期 限 為 五年,貸款人可隨時及在任何情況下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作出審查。 – 1 –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董 事 會 現 由 十 名 董 事 組 成 , 即 非 執 行 董 事 鄭 家 純 博 士( 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