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00050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修订 - 原章程“总会计师”表述修订为“财务负责人”[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修订为总经理[2] - 高级管理人员新增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3] 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交易,除规定外免于披露和履行程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