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605255) - 天普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SH:605255)2026-03-11 18:46

审计部管理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4]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提交年度内审报告[14] 检查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督促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报告出具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职责权限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会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7][8] - 审计部权限包括召开会议、要求报送资料、审核财务等[11][12] 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含制定方案、调查取证等[15] 申诉处理 - 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7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15日内处理[15]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5]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应说明目的、范围,提出结论和建议,含被审计部门反馈意见[16] 整改责任 - 被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应报告处理结果[16] 违规处理 - 被审计部门拒绝配合,对相关人员处理[18] - 内部审计人员受打击报复,公司保护并处理责任人[18] - 滥用职权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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