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03-12 17:15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 1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 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存续期",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 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 其他情形的期间。 第五条 公司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公 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部门核 准的其他债券及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的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同一 控制下的重要关联方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债券,且按照境内外法律法 规规定、相关 ...

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