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授权安排 - 董事会将部分决策权授予董事长、高管联席办公会或总裁[1] - 授权原则包括审慎、范围限定、适时调整、权责一致和有效监督[2][4] - 董事会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临时授权以董事会决议形式进行[4] 被授权人职责 - 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审核经营计划等[5] - 可决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活动,投资不包括担保及关联交易[6][7] - 授权事项有关联时应回避并提交董事会决定[8] 投资限制 - 单笔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5%,累计占比<10%[9] - 单笔投资项目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累计占比<10%[9] - 单笔投资项目成交金额或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占总市值<5%[9] - 单笔投资项目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5%或绝对金额<100万元[9][10] 责任承担 - 被授权人在特定情形下应承担相应责任[13] - 未正确执行授权致公司受损,被授权人担领导责任[13] - 董事会在授权管理特定行为下应承担相应责任[13] 管理部门 - 董事会秘书协助开展授权管理工作[14] - 董事会办公室是授权管理工作归口部门[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4] - 制度与法规等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