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6年3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信息[11][12] 减持规定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披露区间不超三个月[12] - 减持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联性[13][14] - 减持计划完成或时间届满后二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情况[14] 特殊情况披露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14] - 公司董事及总裁首次持股、不再持股等情况发生后三日内提交权益披露表[14] 交易通知 - 董事及员工买卖公司证券需提前书面通知,获批有效期A股不超三个月、H股不超五个交易日[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8] - 董事及员工在公司公布财务业绩当天及特定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2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21] 可转让股份额度 - 每自然年以董事、高管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2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23] 离婚股份处理 - 董事或高管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30] 股东交易参照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制度及相关规则执行[30] 交易申报 - 董事及有关员工拟进行公司A/H股股票交易[34] - 交易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受让[34] - 需申报董事及有关员工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35] - 交易类别分为买入和卖出[35] - 需逐笔申报分多次多笔交易的价格、数量和时间[35]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有关员工进行证券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