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制度概况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7] 核心目标与依据 - 内部审计核心目标包括保证政策执行、完善内控体系等[9] - 工作依据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10] 组织架构 - 公司设独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可配兼职业务骨干[14] - 审计负责人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工作计划等[19] - 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27] 审计部职责 - 对相关主体内控、财务等进行审计,拟定年度计划[20][21] - 有权要求报送资料、检查文件、制止违规等[23] - 将特定事项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评估重点,督促整改并报告重大缺陷[29] - 专项事项审计关注对外投资等重点内容[30] 审计流程 - 拟订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33] - 提前3日下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准备资料[34] - 审计实施采取多种方式,获取审计证据并记录于工作底稿[35] - 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经审计委员会审定后下达[38] - 被审计单位15日内反馈整改计划及执行结果,审计部跟踪监督[40] 其他规定 - 审计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41] - 对履职优秀人员和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