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卫集团(01828)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富卫集团富卫集团(HK:01828)2026-03-13 19:00

审核委员会成立 - 审核委员会于2022年2月19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成立[4] 成员要求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大多数,至少一名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等专业知识[3] - 公司现聘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情况发生日起两年内不得任审核委员会成员[7] - 审核委员会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会议安排 - 审核委员会每年应举行不少于四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三名成员,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出席成员大多数[7] - 小组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7] - 会议议程及文件应至少在计划会议日期一个历周前送达全体成员[7] - 审核委员会应与独立核数师每年最少举行四次会议[11] 委员会职权 - 审核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调查职权范围内活动,可获取外部独立专业意见[4] - 审核委员会主席获授权批准集团首席内部核数师薪酬及聘用条款[8] - 敲定、批准及发布最终财务报表等文件,前提是董事会已审阅及批准接近最终版本的草稿[14] - 审阅及批准公司的内部审核章程及三年审核工作计划[14] - 确保内部审核可不受约束地接触公司所有文件、记录、财产及人员[14] - 就集团首席内部核数师的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4] - 就独立核数师的甄选、委任、重新委任、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其薪酬及聘用条款[14] - 评估及监察独立核数师的资格、独立性及客观性、其表现及审核过程的有效性[14] - 讨论审核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保留意见及发现[15] - 制定并实施有关聘用独立核数师提供非审核服务的政策[15] - 检讨及评估公司会计、财务汇报及财务规划的准则、政策及程序[15] - 确保管理层妥善识别及管理重大监管发展及对公司的潜在影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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