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卫集团(01828) -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委员会设立 -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于2022年2月19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成立[3] 委员会构成 - 须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大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7] - 主席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7]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议程及文件提前一周送达成员[7][11] 职责内容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组成、政策及候选人准则程序[10][12] - 物色及评估董事会成员候选人,考虑匹配度[14] - 对董事委任、继任计划等进行检讨并提建议[14][15] - 考虑董事独立性及利益冲突,审阅确认书[14] - 确保董事委任罢免合规,检讨评估委员会任职要求[14] - 推荐委员会主席,监督评估变动[14] - 在ESG及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发挥领导作用[18] - 支持董事会每两年进行表现评估并披露结果[20] 权力授予 - 获董事会授权在职责内履职,可获取外部意见,费用公司承担[4] - 可成立小组委员会并授予相关权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