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容诚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对容诚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