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必易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实现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有效激励。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对其进行 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