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60028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南钢股份南钢股份(SH:600282)2026-03-16 18:3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除外。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支付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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