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 《公司章程》
曼卡龙曼卡龙(SZ:300945)2026-03-16 18:3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51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207.1629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2500万股,杭州曼卡龙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13][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207.1629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41][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45]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59][6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0]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7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股份等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0] 公司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8]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2] 公司审计与费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1]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1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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