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301053)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控 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相关规定: (一)作为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