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60028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南钢股份南钢股份(SH:600282)2026-03-16 18:4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应视具 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