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60028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26年3月制定)
(2026 年 3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保证和促进内部审计作用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开展内控审计、工程审计、信息安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 计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 审计制度和程序的依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采取系统、规范和科学的审计 方法,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以及所属 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以促进组织完 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活动。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在本单位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 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应定期与总审计师进行沟通并汇报工作。并向总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