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冠德(00934)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6-03-16 21:26

SINOPEC KANTONS HOLDINGS LIMITED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34)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2.1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 2.2 提名委員會可在任何時候另外委任具有合適資格及經驗的秘書。 3.1 提名委員會成員可應需要在任何時間召開會議。 3.2 提名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須為兩名成員。 4. 會議出席 5. 職責與責任 提名委員會之職責和責任包括: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修訂及採納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成立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其具體的 組成與職責詳述如下: 1. 成員 2. 秘書 3. 會議 1 1.1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在本公司董事(「董事」)中委任,且提名委員會人數不得少於3名,大部 份成員均須為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1名為不同性別的董事。 1.2 提名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應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8. 權力 3 8.1 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授予權力(於需要時)向本公司僱員於其職責範圍內取得所需資料。 8.2 提名委員會由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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