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冠德(00934) -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SINOPEC KANTONS HOLDINGS LIMITED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34)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採納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董事會(「董事會」)成立環 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ESG委員會」),其目的、組成與職責詳述如下: 1. 目標 成立ESG委員會的主要目的是協助董事會制定及檢討適用於本公司的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政 策及常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對本集團之ESG策略及匯報負有整體責任,而ESG委 員會將協助董事會履行上述責任。 2. 成員 3. 秘書 1 4.1 ESG委員會每年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及於認為有需要時召開額外會議。 4.2 ESG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須為兩名成員。 4.3 於任何會議提呈之委員會決議案,須由出席成員以大多數票通過。 4.4 由ESG委員會全體成員簽署之書面決議案,其效力及作用與決議案於正式召開及舉行之ESG委 員會會議上通過無異。 4.5 除另有約定外,明確會議地點、時間及日期的會議通知書應至少於會議日期之前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