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 - 福耀玻璃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福耀 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程雁女士、薛祖云先生和达正浩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局 2026 年 3 月 17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 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程雁女士、薛祖云先生和达 正浩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在报告期内(2025 年度)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止,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任 何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