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集团(控股)(00689) - 暂定配额通知书

供股基本信息 - 供股基准为每持有1股股份获发2股供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16港元[18][27][31] - 记录日期为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27][31] 时间安排 - 供股要约于2026年4月2日下午4时正截止,恶劣天气情况下为附页所述较后日期[3][4] - 股份自2026年3月10日起按除权基准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于2026年3月23日至30日期间买卖[10] - 供股条件达成日期预计为2026年4月8日下午5时正[11] - 股款须不迟于2026年4月2日下午4时正接纳时缴足[18] - 股东须不迟于2026年4月2日下午4时正,将款项送达过户登记处[23][24][30] - 接纳暂定配额须不迟于2026年4月2日下午4时前,将暂定配额通知书连同全部股款送交过户登记处[33][34][39] - 若仅接纳部分暂定配额或转让部分权利,须不迟于2026年3月25日下午4时前交回原有暂定配额通知书[35][40] - 转让认购供股股份全部权利,须于2026年4月2日下午4时前将暂定配额通知书连同全部股款送交过户登记处[36][41] - 合资格股东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应不迟于2026年4月2日下午4时正前交回过户登记处[59] -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股票预计于2026年4月15日或之前平郵發出[53][58] - 若供股终止,退款支票预计于2026年4月15日平郵發出[53][58] 包销相关 - 包销商有权在包销协议规定的若干情况下,于最后终止时限前书面通知公司终止协议[8] - 若在最后终止时限前发生特定情况,包销商可终止包销协议[38][43] - 公司证券连续超过十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暂停买卖或买卖受重大限制(除特定情况外),包销商可终止包销协议[38][43] - 若包銷商終止包銷協議,供股将不进行,公司会另行刊發公告[49][51][56] - 包銷協議終止或未成為無條件,退款支票將於2026年4月15日或之前平郵至股東登記地址[51][56] 其他 - 未缴股款及缴足股款供股股份待上市及符合规定后,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13][14] - 联交所参与者交易须于其后第二个交易日在中央结算系统交收[13][14] - 供股须待供股章程规定条件达成,若条件未达成或包销协议终止,供股将不进行[9] - 供股章程等文件已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5][6] - 转让认购供股股份的权利,每项买卖均须缴付香港从价印花税[21] - 供股股份在各方面与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权益,交易需支付相关税费[28] - 若符合相关条件,供股股份将被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29] - 供股股份配发、缴足股款或入账列作缴足及发行后,持有人有权收取未来股息及分派[32] - 转让认购权及承让人接纳权利须缴付香港从价印花税[37][42] - 所有支票及銀行本票收到后即兌現,利息歸公司,公司可拒絕未兌現支票的申請[52][57] - 申請供股股份需支付準確金額,不足将被拒絕[52][57] - 合资格股东可申请超額供股股份,申请需在2026年4月2日下午4时前提交[54] - 超額供股股份申请包括未售出權利、零碎股份等[55] - 除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外,申請人將獲發一張供股股份股票[53][58] - 额外供股股份来源包括除外股东未售供股股份配额等五类[60] - 公司不接受零碎供股股份申请,零碎股份汇集后出售所得归公司,未售出可供额外申请[61][68] - 暂定配额通知书只向合资格股东寄发[62][69] - 章程文件未也不会在香港以外司法权区登记或存档[62][70] - 香港以外人士申请供股股份需遵守当地法规并获相关同意、缴税[64][70] - 若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等生效,最后接纳时限受影响[66][71] - 若警告在中午12时前生效且12时后取消,最后接纳时限延至同一营业日下午5时正[67][72] - 若警告在中午12时至下午4时生效,最后接纳时限改至下一个无警告营业日下午4时正[67][72] - 递交暂定配额通知书及相关表格是处理文件和接收供股股份凭证的最终所有权证明[73][76] - 填妥、签署及交回暂定配额通知书随附表格,即同意向公司、过户登记处等披露个人资料[77] - 香港法例第486章赋予证券持有人确定公司或过户登记处是否持有其个人资料等权利[77] - 公司及过户登记处有权就处理查閱资料要求收取合理费用[77] - 查閱资料等要求应寄往公司香港主要办事处或过户登记处[77] - 长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瑞源于2026年3月19日代表公司致函合资格股东[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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