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梅中国(02282) - 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会委任,最少三名委员,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大部分委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知识[6] - 聘任审计事务所前合伙人自相关事宜终止日期起两年内禁止出任委员[6] 会议安排 - 每年与外部核数师最少举行两次会议,每年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与外部核数师最少举行一次会议[7] - 每年最少举行两次会议,可按需召开其他会议[7] - 财政年度结束时通知委员常规会议日期,其他会议提前不少于七日通知[7] 职责范围 - 向董事会建议委任、重新委任及撤换外部核数师,批准薪酬及委聘条款[8] - 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年度报告等资料,注意会计政策变动[8]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制度,确保内外部核数师协调[9] - 检讨集团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10] - 审阅并向董事会建议将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声明纳入年报[10] - 审阅外部核数师给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及管理层回应[10] - 确保董事会适时回复外部核数师函件中提出的事宜[10] - 审查怀疑欺诈等行为的内部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回应[10] - 审查雇员就可能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事宜的安排[10] - 就《上市规则》附录C1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报告[10] 其他事项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除非董事会另有指明[6] - 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管,草稿及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内发送给委员[12] - 职权范围登载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