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新天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完 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岗位价值贡献为导向原则; (二)薪酬与绩效挂钩原则; (三)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原则; (四)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经营规模、工作能力等相结合,同时与市 场价值规律、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符;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