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华集团(01842) - 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成员要求 - 成员不少于3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主席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现任核数公司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2年内不得担任成员[3] 审核委员会职责 - 汇报公司重大成本或损失等问题[7] - 查阅公司账目等资料并要求管理层提供所需资料[7] - 向外聘核数师委任等提供建议,批准薪酬及条款[10] - 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独立性等[10] - 制订及执行委聘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核服务政策[10]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完整性,审阅重大判断[10] - 监督公司财务申报等系统[11] 审核委员会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17] - 每年至少一次在执行董事避席时与外部核数师会面[17]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1] - 定期会议至少7日通知,其他会议合理通知[21] - 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会前3日寄发[21] - 决议案经出席成员过半数票通过,票数相等主席有权投第二票[26] 审核委员会其他事项 - 书面决议案与会议决议案同样有效[26] - 秘书保管会议记录并交董事传阅[26] - 每年评价职权范围有效性及充足性并建议变动[26] - 主席或成员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查询[27] - 职权范围2019年5月30日采纳,2026年3月20日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