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创新(033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飞速创新飞速创新(HK:03355)2026-03-20 06:54

深圳市飛速創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飛速創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公司長 遠戰略目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 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及《深圳市飛速創新技術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深圳市飛速創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股東大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 事會負責;主要負責對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討論並 提出建議。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高管 人員)是指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 責主持委員會工作。 第六條 除主任委員外,提名委員會委員在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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