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023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6-03-23 17: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5] - 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选举产生[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主要职责 - 制定薪酬计划、审批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等[9] 薪酬审批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0] - 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及披露[10] 会议相关 - 原则上会前三天通知,紧急或特殊情况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17] 其他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议事规则自动失效[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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