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取得创业板注册决定,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228,204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4,122.820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共11人,建银财富持股2,880万股,持股比例24%;陈建湘、张丽音各持股1,530万股,持股比例12.75%等[15]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等违规行为请求诉讼[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2][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0] - 关联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61] - 当存在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30%以上股份,或选举2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62] - 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63] - 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64] - 提名人须于股东会召开20日前提交候选人资料[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75] - 董事会设职工董事一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选举[7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多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7][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或2名以上[9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6] -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成员为3名,董事长担任召集人[96]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为独立董事[97] - 薪酬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为独立董事[9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1][104] - 总经理可设若干副总经理,其聘任和解聘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决定[101]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0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10]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负债比低于50%且上一年度经营性现金为负值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13]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审议[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35]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5] - 清算组应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36] - 章程修改情形包括法律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39]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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