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菲曼(92018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菲曼海菲曼(BJ:920183)2026-03-24 18:46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0,527,020股[3] - 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424,980元变为48,952,000元[3] 股份转让限制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召集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作决议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7] 公司治理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0] - 董事长和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多次中期分配[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12][13]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14] 章程相关 - 本章程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 本次修订不涉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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