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菲曼(9201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制度 - 2026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对外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等,不包括日常经营资产买卖[5] - 对外投资遵循国家法规、符合战略、规模适度、效益优先原则[7]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在权限内决策,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决定[9]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12]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未达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执行[14] 投资流程 - 投资按交易类型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履行审批程序[14] - 审批通过后,授权代表处理投资事宜,协议草案需有关机构决议通过生效[16] - 投资项目完成后30日内报告总经理及董事会[17] 投资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跟进、监督、管理投资项目[19] - 内审部对投资项目跟踪检查[20]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与控制架构,确定子公司关键人选[21] - 子公司在公司框架下独立经营,履行报告义务[21][22][23]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审计管理制度[23] 责任处罚 - 违反规定造成投资损失,董事会视情况处分责任人员[25] - 擅自签订协议草案造成损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6] - 责任人员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处罚,违法担刑责[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