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联电子新联电子(SZ:002546)2026-03-24 19:02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制定与审批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等[4]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4] 薪酬构成与要求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不参与绩效考核[6] -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6] 薪酬调整与追回 - 公司亏损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6] - 可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9] - 因财务造假等应追回超额绩效薪酬[9] - 违规造成损失应减少、停付未支付绩效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10]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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