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建议採纳新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52) 代表董事會 華富建業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建議採納新細則 本公告乃華富建業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 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建議修訂本公司現有細則(「現有細則」)並採納一部新的本 公司細則(「新細則」),以(其中包括)(i)反映及配合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的新庫存股份制度的最新監管規定及上市規則相關修訂;(ii)使現有細則符合上市 規則中有關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上市發行人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的若干修 訂;(iii)根據聯交所於二零二五年五月發佈的《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及「發行人平台」所 需的《上市規則》條文修訂資料文件》反映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相關內容;(iv)允許本 公司股東大會以混合會議或電子會議形式舉行,並允許本公司股東(「股東」)以電子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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