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公司董事会建议修订现有章程大纲及细则,采纳第六次经修订及重列之章程大纲及细则[2] - 建议修订须待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生效[3] - 载有建议修订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并在港交所及公司网站刊发[3] - 建议修订包括调整章程符合上市规则、扩大无纸化上市制度、电子支付股息等[2] 章程定义 - 新章程大纲及细则对电子通讯、电子设备、电子方式、混合会议、实体会议等作出定义[7][8] - 新章程细则规定单数词语包含众数涵义,有性别含意的字词包含每一性别的涵义等[9] 股份相关 - 公司有权在规定条件下购买或获取自身股份,董事会有权行使该权力[11] - 公司回购、赎回或收购的股份可注销或作为库存股份分类持有[11] - 公司不得就库存股份宣派或支付股息及进行资产分派[12] - 公司可按董事会厘定的条款及条件出售库存股份[13] 股东大会 - 各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须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13] - 股东大会可按董事会决定以混合会议方式举行[13] - 持有公司实缴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且有权投票的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4] - 召开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须有为期不少于21日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大会须有不少于14日的书面通知[15] - 两名亲身或由代表出席并有权表决的股东为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15] 投票表决 - 以投票表决时,股东每持有一股股份拥有一票;以举手表决时,出席股东(或其代表)各有一票[22] - 表决可通过电子方式或董事或大会主席决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2] 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名新独立非执行董事[2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名新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24] - 董事或秘书可随时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可在世界任何地方举行[25] 通知送达 - 公司发出的通知须书面形式,可电子通讯发出,召集董事会会议通知无需书面形式[27] - 公司通知或文件可通过派员、邮寄、电子方式等送达股东,也可在网站刊登[28]
诺诚健华(09969) -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