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控股(00528) -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组织章程细则修订 - 公司董事会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待股东在应届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生效,批准后刊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3][5] - 载有修订详情通函及召开股东大会通告将寄给股东[6] 人员构成 - 截至2026年3月25日,执行董事有任维明等4人,非执行董事有沈跃明等2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刘英杰等3人[8] 定义修订 - 修订后“公司法”“地址”“电子通讯”“上市规则”“通告”“股东名册”等定义有变化[10][11][12][13] 股份相关 - 公司有权购买或收购本身股份,可将购回股份作库存股份持有,可提供财务资助[20][21] - 股东有权按规定无纸持有股份,公司需便利股份无纸持有、转让及登记[22] - 股票发行、过户、补发等有相关规定及费用要求[23][24] - 股份过户登记暂停每年合计不超30日,经批准延长不超30日[26][29]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持有或代表委任表格代表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面值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两位人士[21] - 股东可要求召开特别大会,董事会未开展程序时,呈递要求人士可自行召开[31] - 股东大会主席相关规定及会议休会、续会等安排[32][34] 其他规定 - 公司以现金支付股息等款项方式,可刊载文件及财务报告概要[38][39] - 核数师酬金由公司在股东大会确定[39]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为每年12月31日[47] - 公司接受股东及其证券持有人电子指令,通过电子方式支付相关款项[48][49] - 公司须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与无纸证券市场制度兼容[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