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医药(01276) - 海外监管公告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03-25 22:2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未提供时召集人可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成员主持[2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22]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3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1]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利害关系股东不得参与[32]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33]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4]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4]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之日起[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3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股东会议事规则》失效[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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