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亚洲)(00069)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之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angri-La Asia Limited 香格里拉(亞洲)有公司 承董事會命 香格里拉(亞洲)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蕭兆隆 香格里拉(亞洲)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建議對本公司現有公司 細則進行若干修訂(「建議修訂」),旨在(i)配合有關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的監管要求(包 括但不限於使本公司能夠舉行混合式股東大會及純電子形式股東大會,並允許電子投票); (ii)允許本公司透過網站發出或發佈任何通知或文件,而無需額外徵求同意或發出通知;及 (iii)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法例,或為更符合該等規定,作 出其他相應及輕微修訂。 建議修訂(將透過一套本公司經修訂及重列之公司細則予以採納(「經修訂及重列之公司 細則」))須獲本公司股東(「股東」)於本公司年內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 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建議修訂及採納經修訂及重列之公司細則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獲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