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000989)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实施细则
九芝堂九芝堂(SZ:000989)2026-03-26 18:0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5][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5][6] 经营计划 - 年度经营计划原则上年中不作调整,遇重大变化需调整时,经理层需在因素发生后两个月内提交董事会批准[8]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企业发展等战略研究并提建议[22]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2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等[23]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等[24] - 审计监察部负责多项审计工作[24] 细则说明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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