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601880)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春彦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 求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尽责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向股东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春彦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同济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金诚同达(上海)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辽港股份独立非执行董事。先后获得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影响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会议四次、董 事会会议十次及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四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七次,列席了审核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