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以及时披露、真实披露、准确披露、完 整披露、公平披露、合法披露为原则,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力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合法,所披露的信息应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在信息披露方面给予其所有投资者同等对待,不得提 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公司向其 股东以中文披露信息时,公司应同时以英文披露该等信息;公司按照某一上市地 点的相关规则所披露的信息,应通过公司其他上市地点的常规信息渠道予以公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进行信息披露时,不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时段内的,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个信息披露时段内披 露。 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与在境内披露的内容保持一致。出现重大差异时,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并披露更正或者补充公 告。 第 1页 共 23页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