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2] 投票与决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计票与公告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4]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7]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9]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0]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6年3月[41]
通达创智(0013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