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02318)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内部控制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7]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并制定整改计划[23][2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24][26]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有15家成员公司,含平安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1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100.05%[1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102.22%[11]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治理、战略等多方面[12]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公司治理、投资融资等方面[13]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以年化财务错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比例划分,重大缺陷为5%及以上,重要缺陷为1% - 5%,一般缺陷为1%以下[17][2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按缺陷性质分为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8] - 战略及经营目标仅能实现年度经营目标30%及以下为重大缺陷,30% - 70%为重要缺陷,70%以上为一般缺陷[20] - 合法合规、业务运营、信息披露、声誉影响等方面均有对应缺陷评价标准[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