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8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33600万元,已发行股份33600万股[6][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不得回购[1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9]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6]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36]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36]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6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3]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特定事项如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需特别决议通过,部分提案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8,5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6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1/2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名[7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7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9]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9]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9]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2] - 利润分配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03]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辞聘需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09]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16][117]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11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20]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或股东会作出相关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1]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2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相应时间要求[121] -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22]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发现资不抵债应申请破产清算[122]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报告并申请注销登记[122]
兆日科技(300333)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