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商银行(09889)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2026-03-27 19:11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由3 - 5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过半,至少三分之一为财务专业人员[5] -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以普通决议选举产生[8]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委员人数少于3名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人数达规定最低人数三分之二前,委员会暂停职权[7]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15] 主要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制定多元化政策及目标、拟定选任程序和标准等[12] - 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考核标准等提出建议[13] - 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审议及批准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条款[13] - 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赔偿安排[13]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代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6]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委托两人及以上无效[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未回避表决无效,影响结果需重新表决[2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决议须经出席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具备表决权委员不足规定最低人数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0] 会议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记录并永久保存[22]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2] - 议事规则自2026年3月27日起生效,2024年版同时废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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