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026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四條 《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 規則以及《公司章程》中關於董事的任職管理和行為規範適用於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委員。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獨立董事佔多數,並由獨立董 事擔任召集人。 第六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全體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七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由獨立董事委員擔任,經選舉產 生,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 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立薪酬與考核 委員會,並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機構,主要負責制定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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